因任务须要,经局长(主任)办公会研讨并报市委构造部备案,决议:
王一宇同道任营业指点科科长兼法律监视科科长;
郑青松同道任办公室主任,免除其营业指点科科长职务;
余意同道任征集编研科科长,免除其办公室主任职务;
职务任免时候从2017年1月19日起计较。
咸宁市档案局(方志办)